10月份燃油附加费 生效时间
UPS 7.5% 10月1日-10月31日
DHL 12.25% 10月1日-10月31日
TNT 9.5% 10月1日-10月31日
FEDEX 9.5% 10月1日-10月31日
客服热线 180-1793-8787
公司传真 021-395383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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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小姐 186-1692-0159
郭先生 137-6189-7356
林先生 180-1793-8787
DHL征收高风险地区附加费

  *自2016年1月1日起,DHL开始征收高风险地区附加费,寄送到如下国家国际快递所有快件将被征收每票150元人民币:阿富汗、布隆迪、伊拉克、利比亚、马里、尼日尔、南苏丹、叙利亚、也门。
 
  *自2016年1月1日起,DHL开始征收限运目的地附加费,寄送到如下国家的非文件类快件将被征收每票210元人民币:中非共和国、科特迪瓦、刚果民主共和国、厄立特里亚、伊朗、伊拉克、北朝鲜、利比里亚、利比亚、索马里、苏丹、叙利亚、也门。
 
  *自2016年1月1日起,中外运敦豪DHL所有口岸对关税垫付服务手续费的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:代垫关税和税费总额的2%,每票最低收费人民币20元。垫付总额包括所有由中外运-敦豪垫付的海关关税及其他税费。代垫服务手续费将随关税和税费一并收取。
 
  *自2016年1月1日起:
 
  - Over Sized Piece (OSP) 超重附加费:国际件 CNY 270/shipment;国内件:CNY 140/shipment。
 
  对于非托盘货物,单件任意一边的长度超过120公分; 对于托盘货,底边长度超过120公分或高度超过160公分时需征收此费用。
 
  - Over Weight Piece (OWP) 超重附加费:国际件 CNY 270/shipment;国内件: CNY 140/shipment。
 
  对于单件重量超过70公斤收取超重附加费。
 
  - Over Handled Piece (OHP) 禁止堆叠附加费:国际件 CNY 550/shipment;国内件: CNY 280/shipment。
 
  此附加费适用于对因包装、内容或者形状等原因导致无法堆叠的托盘货物。
 
  *寄件地或收件地属于偏远地区需要收取附加费,¥3/KG,每票最低收费¥150 需加收燃油附加费 客户可致电800 810 8000查询是否属于偏远
 
  *每月燃油附加费率可在官网 www.cn.dhl.com 查询及下载
 
  *所有快件均需在DHL服务中心进行第二次称重,以DHL的称重为准作为计费依据,毛重与体积重较大者作为计费重量
 
  *体积重量=长×宽×高(厘米)
 
  *所有查询的转运时间均只作参考,非承诺时间,不包括清关、航班延误等特殊情况